关于开展第三届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履行 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加快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全市范围内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各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引导作用,搭建推动行业自律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平台,北京市企业发展促进会联合北京企业联合会、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首都经贸大学、北京新经济组织发展研究院、千龙网共同开展第三届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活动。 一、评价标准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全市社会治理规划》(京办发〔2016〕43号)之《北京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指标体系》。主办单位和各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各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依据此标准,结合区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综合评价活动。 二、评价范围 本活动的评价对象为:在北京市依法注册并经营三年以上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烟草、军工行业、民办学校和医院除外),涵盖除国有企业以外的所有民营、外资和混合所有制规模以上企业。被评为“2017年度北京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上榜单位”的企业今年不再参与评价,“2016年度北京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上榜单位”的企业可参与今年评价活动。(参考附件) 三、时间安排 1、组织发动:4月30日前 2、分类评价:5月30日前 3、择优推荐:6月30日前 4、审核提名:9月30日前 5、评选公示:10月30日前 6、发布结果:11月15日前 请有意参加本次评价活动的企业,于2018年4月10日前,将活动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微信)发邮件至秘书处;4月28日前,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发邮件至秘书处。本次活动相关文件,请登录现代企业网(www.cmenews.cn)—“活动在线”频道查看下载。 四、媒体宣传 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资源,对评价活动特别是百家上榜企业进行宣传推介,集中展示其履责诚信风范,增强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辐射效应,形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 五、联系方式 1、秘书处邮箱:xzqyxh@126.com 2、联系人: 康萍 13716377781 特此通知 北京市企业发展促进会 2018年4月3日 附件下载:关于开展第三届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活动的通知.doc.doc 关于开展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综合评价活动方案.doc “2017年度北京非公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百家上榜单位”企业今年不再参与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