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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发布促消费奖励措施 单家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支持

2022-03-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939| 评论: 0|来自: 北京日报

摘要:   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促消费活动相关支持政策,将对积极参与2022北京消费季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线下零售、餐饮企业,以及组织网络促消费活动并带动全市网络消费增长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单家企业 ...

    市商务局近日发布促消费活动相关支持政策,将对积极参与2022北京消费季活动并成效显著的城市商业综合体、线下零售、餐饮企业,以及组织网络促消费活动并带动全市网络消费增长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单家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支持。

  为鼓励企业创新开展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将对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根据当季度促消费投入金额、当季度整体销售额同比增量及申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季度支持20家,最高支持金额40万元。

  对于限额以上线下零售企业,市商务局将对当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幅不低于当季度本市社零总额平均增幅,且当季度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量超过300万元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根据企业当季度商品零售额增量情况及申报情况,综合评定四档,最高支持金额50万元。

  对于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市商务局将对当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幅不低于当季度本市餐饮收入平均增幅,且当季度餐饮收入同比增量超过150万元的餐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根据企业当季度营业额增量情况及申报情况,综合评定四档,最高支持金额25万元。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全市网络消费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商务局还将对积极开展网络促消费活动并带动全市网络消费增长的相关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于全年社零总额增速和网上零售额增速均不低于全市社零总额增速的批发零售企业,以企业网上零售额全年累计增量对全市网上零售额的贡献率作为衡量指标,对全年网络零售贡献率达0.5%及以上的企业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于以提供商品销售、餐饮、家政、洗染、维修等便民服务为主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企业,满足全年营业收入累计增速不低于全市服务消费增速的,以营业收入增量作为衡量指标,对全年营业收入增量达1亿元以上(含)的给予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为500万元。

  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消费地标,市商务局还会同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10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商圈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创新商圈管理模式、营造繁荣规范的商圈消费环境、提高商圈智慧化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四大方面提出14条促进商圈发展的具体举措,从供需两端发力,打造国际化、品质化、便利化商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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