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 针对各地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问题,综合考虑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生态类型和发展基础等因素,将全国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按照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确定不同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优化发展区。 包括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和华南区,是我国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农业生产条件好、潜力大,但也存在水土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程度不高等问题。要坚持生产优先、兼顾生态、种养结合,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的前提下,保护好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生产稳定发展、资源永续利用、生态环境友好。 ——东北区。以保护黑土地、综合利用水资源、推进农牧结合为重点,建设资源永续利用、种养产业融合、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代粮畜产品生产基地。在典型黑土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实施保护性耕作,增施有机肥,推行粮豆轮作。到2020年,适宜地区深耕深松全覆盖,土壤有机质恢复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显著提高。在三江平原等水稻主产区,控制水田面积,限制地下水开采,改井灌为渠灌,到2020年渠灌比重提高到50%,到2030年实现以渠灌为主。在农牧交错地带,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种植青贮玉米和苜蓿,大力发展优质高产奶业和肉牛产业。推动适度规模化畜禽养殖,加大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力度,推进“免疫无疫区”建设。在大小兴安岭等地区,加大森林草原保护建设力度,发挥其生态安全屏障作用,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 ——黄淮海区。以治理地下水超采、控肥控药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粮食和“菜篮子”产品稳定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在华北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适度压减高度依赖灌溉的作物种植;大力发展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实行灌溉定额制度,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推行农艺节水和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到2020年地下水超采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在淮河流域等面源污染较重地区,大力推广配方施肥、绿色防控技术,推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利用;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稳定生猪、肉禽和蛋禽生产规模,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在沿黄滩区因地制宜发展水产健康养殖。全面加强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和盐碱地,配套完善农田林网。 ——长江中下游区。以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耕地重金属污染为重点,建立水稻、生猪、水产健康安全生产模式,确保农产品质量,巩固农产品主产区供给地位,改善农业农村环境。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通过建设拦截坝、种植绿肥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对农田和水域的污染;推进畜禽养殖适度规模化,在人口密集区域适当减少生猪养殖规模,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滤食性、草食性净水鱼类和名优水产品生产,加大标准化池塘改造,推广水产健康养殖,积极开展增殖放流,发展稻田养鱼。严控工矿业污染排放,从源头上控制水体污染,确保农业用水水质。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施用钝化剂,建立缓冲带,优化种植结构,减轻重金属污染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到2020年,污染治理区食用农产品达标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华南区。以减量施肥用药、红壤改良、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高效农业,构建优质安全的热带亚热带农产品生产体系。大力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治理水土流失,加大红壤改良力度,建设生态绿色的热带水果、冬季瓜菜生产基地。恢复林草植被,发展水源涵养林、用材林和经济林,减少地表径流,防止土壤侵蚀;改良山地草场,加快发展地方特色畜禽养殖。加强天然渔业资源养护、水产原种保护和良种培育,扩大增殖放流规模,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到2020年,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生态农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适度发展区。 包括西北及长城沿线区、西南区,农业生产特色鲜明,但生态脆弱,水土配置错位,资源性和工程性缺水严重,资源环境承载力有限,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要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立足资源环境禀赋,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适度挖掘潜力、集约节约、有序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西北及长城沿线区。以水资源高效利用、草畜平衡为核心,突出生态屏障、特色产区、稳农增收三大功能,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草食畜牧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盐碱地治理,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在雨养农业区,实施压夏扩秋,调减小麦种植面积,提高小麦单产,扩大玉米、马铃薯和牧草种植面积,推广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建立农膜回收利用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回收利用。修建防护林带,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在绿洲农业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田间灌排渠系,增加节水灌溉面积,到2020年实现节水灌溉全覆盖,并在严重缺水地区实行退地减水,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在农牧交错区,推进粮草兼顾型农业结构调整,通过坡耕地退耕还草、粮草轮作、种植结构调整、已垦草原恢复等形式,挖掘饲草料生产潜力,推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在草原牧区,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保护天然草原,实行划区轮牧、禁牧、舍饲圈养,控制草原鼠虫害,恢复草原生态。 ——西南区。突出小流域综合治理、草地资源开发利用和解决工程性缺水,在生态保护中发展特色农业,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通过修筑梯田、客土改良、建设集雨池,防止水土流失,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到2020年治理石漠化面积40%以上。加强林草植被的保护和建设,发展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经济林,开展退耕还林还草,鼓励人工种草,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发展生态畜牧业。严格保护平坝水田,稳定水稻、玉米面积,扩大马铃薯种植,发展高山夏秋冷凉特色农作物生产。 (三)保护发展区。 包括青藏区和海洋渔业区,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青藏区是我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和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高原特色农业资源丰富,但生态十分脆弱。海洋渔业区发展较快,也存在着渔业资源衰退、污染突出的问题。要坚持保护优先、限制开发,适度发展生态产业和特色产业,让草原、海洋等资源得到休养生息,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青藏区。突出三江源头自然保护区和三江并流区的生态保护,实现草原生态整体好转,构建稳固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基本口粮田,稳定青稞等高原特色粮油作物种植面积,确保区域口粮安全,适度发展马铃薯、油菜、设施蔬菜等产品生产。继续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保护天然草场,积极推行舍饲半舍饲养殖,以草定畜,实现草畜平衡,有效治理鼠虫害、毒草,遏制草原退化趋势。适度发展牦牛、绒山羊、藏系绵羊为主的高原生态畜牧业,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护高原特有鱼类。 ——海洋渔业区。严格控制海洋渔业捕捞强度,限制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和功率,加强禁渔期监管。稳定海水养殖面积,改善近海水域生态质量,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和环境修复,提升渔业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海洋牧场,保护海洋渔业生态。到2020年,海洋捕捞机动渔船数量和总功率明显下降。 五、重大工程 围绕重点建设任务,以最急需、最关键、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为重点,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资金,调整盘活财政支农存量资金,安排增量资金,积极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全面夯实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一)水土资源保护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粮食主产区、非主产区产粮大县为重点,兼顾棉花、油料、糖料等重要农产品优势产区,开展土地平整,建设田间灌排沟渠及机井、节水灌溉、小型集雨蓄水、积肥设施等基础设施,修建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输配电设施,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耕作技术。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分区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和养分平衡,防止耕地退化,提高耕地基础地力和产出能力。在东北区开展黑土地保护,实施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培肥地力,配套有机肥堆沤场,推广粮豆轮作;防治水土流失,实施改垄、修建等高地埂植物带、推进等高种植和建设防护林带等措施。在黄淮海区开展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砂礓黑土改良、水肥一体化、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壤盐渍化治理。在长江中下游区及华南区开展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冬耕翻土晒田、施用石灰深耕改土等。开展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试点,剥离的耕作层重点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改造等。 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在南方水稻产区等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改造现有灌溉沟渠,修建植物隔离带或人工湿地缓冲带,减低灌溉水源中重金属含量;在轻中度污染区实施以农艺技术为主的修复治理,改种低积累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在重度污染区改种非食用作物或高富集树种;完善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有机肥、钝化剂等野外配制场所,配备重度污染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 水土保持与坡耕地改造项目。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源保护为中心,配套修建塘坝窖池,配合实施沟道整治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在水土流失严重、人口密度大、坡耕地集中地区,尤其是关中盆地、四川盆地以及南方部分地区,建设坡改梯及其配套工程。 高效节水项目。加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建设,改善灌溉条件。在西北地区改造升级现有滴灌设施,新建一批玉米、林果等喷灌、滴灌设施,推广全膜双垄沟播等旱作节水技术。在东北地区西部推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水稻区推广控制灌溉等节水措施。在黄淮海区重点发展井灌区管道输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集雨节灌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在南方地区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水稻节水防污型灌区建设。 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项目。在地表水源有保障、基础条件较好地区积极发展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退减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进一步加大节水力度,实施地下水开采井封填、地表水取水口调整处置和用水监测、监控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度采取地表水替代地下水灌溉。 农业资源监测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和完善遥感、固定观测和移动监测等一体化的农业资源监测体系,建立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土壤环境监测网点,建立土壤样品库、信息中心和耕地质量数据平台,健全农业灌溉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农业资源环境大数据中心,推动农业资源数据共建共享。 (二)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 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项目。在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和养殖密集区,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种养结合的思路,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集储存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或能源化利用、污水高效生物处理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在畜禽养殖优势省区,以县为单位建设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养殖密集区畜禽粪污处理和有机肥生产设施。 化肥农药氮磷控源治理项目。在典型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推广高效肥和化肥深施、种肥同播等技术;实施平缓型农田氮磷净化,开展沟渠整理,清挖淤泥,加固边坡,合理配置水生植物群落,配置格栅和透水坝;实施坡耕地氮磷拦截再利用,建设坡耕地生物拦截带和径流集蓄再利用设施。实施农药减量控害,推进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 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项目。在农膜覆盖量大、残膜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快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农膜,集成示范推广农田残膜捡拾、回收相关技术,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点和再利用加工厂,建设一批农田残膜回收与再利用示范县。在农药使用量大的农产品优势区,建设一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和无害化处理站,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和危害管理平台。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秸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材料化致密成型等项目。配置秸秆还田深翻、秸秆粉碎、捡拾、打包等机械,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取连片整治的推进方式,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建设生活污水、垃圾、粪便等处理和利用设施设备,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实施沼气集中供气,推进农村省柴节煤炉灶炕升级换代,推广清洁炉灶、可再生能源和产品。 (三)农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在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植树种草。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积极发展木本粮油。 草原保护与建设项目。继续实施天然草原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草地治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等工程,开展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和南方草地综合治理,建设草原灾害监测预警、防灾物资保障及指挥体系等基础设施。到2020年,改良草原9亿亩,人工种草4.5亿亩。在农牧交错带开展已垦草原治理,平整弃耕地,建设旱作优质饲草基地,恢复草原植被。开展防沙治沙建设,保护现有植被,合理调配生态用水,固定流动和半流动沙丘。 石漠化治理项目。在西南地区,重点开展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和草地建设,建设和改造坡耕地,配套相应水利水保设施。在石漠化严重地区,开展农村能源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控制人为因素产生新的石漠化现象。 湿地保护项目。继续强化湿地保护与管理,建设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以及湿地多用途管理区。通过退耕还湿、湿地植被恢复、栖息地修复、生态补水等措施,对已垦湿地以及周边退化湿地进行治理。 水域生态修复项目。在淡水渔业区,推进水产养殖污染减排,升级改造养殖池塘,改扩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对湖泊水库的规模化网箱养殖配备环保网箱、养殖废水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在海洋渔业区,配置海洋渔业资源调查船,建设人工鱼礁、海藻场、海草床等基础设施,发展深水网箱养殖。继续实施渔业转产转业及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加大减船转产力度。在水源涵养区,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整治生态河道和农村沟塘,改造渠化河道,推进水生态修复。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环境调查监测和增殖放流。 农业生物资源保护项目。建设一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国家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外来入侵物种综合防控区,建立农业野生生物资源监测预警中心、基因资源鉴定评价中心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网点,强化农业野生生物资源保护。 (四)试验示范工程。 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项目。选择不同农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的区域,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西北旱作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黄淮海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长江中下游耕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西南华南石漠化治理、西北农牧交错带草食畜牧业发展、青藏高原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水产养殖区渔业资源生态修复、畜禽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等10个类型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加强相关农业园区之间的衔接,优先在具备条件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展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工作。通过集成示范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有效保护等领域先进适用技术,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管理与运行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典型模式,打造可持续发展农业的样板。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研究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以及耕地质量保护、黑土地保护、农药管理、肥料管理、基本草原保护、农业环境监测、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等法规规章,强化法制保障。完善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法规体系,健全农业各产业节能规范、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修订耕地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膜、饲料添加剂重金属含量等标准,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提供依据。 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健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落实农业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加强跨行政区资源环境合作执法和部门联动执法,依法严惩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监测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 (二)完善扶持政策。 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农业可持续发展投入保障体系,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与生态并重转变,投资重点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等激励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推行第三方运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各方力量投向农村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将农业环境问题治理列入利用外资、发行企业债券的重点领域,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 健全完善扶持政策。继续实施并健全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测土配方施肥、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农机具购置补贴、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等政策。研究实施精准补贴等措施,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资源生态修复保护政策。支持优化粮饲种植结构,开展青贮玉米和苜蓿种植、粮豆粮草轮作;支持秸秆还田、深耕深松、生物炭改良土壤、积造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支持推广使用高标准农膜,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落实好公益林补偿政策,完善森林、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完善优质安全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工作,在种业创新、耕地地力提升、化学肥料农药减施、高效节水、农田生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草原生态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推动协同攻关,组织实施好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创新农业科研组织方式,建立全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依托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及其联盟,进一步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和力量。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资源参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 促进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项目+基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生产单位+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进一步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按照规定对于在农业可持续发展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强化人才培养。依托农业科研、推广项目和人才培训工程,加强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农业高等教育、农民职业教育等培训渠道,培养农村环境监测、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能型人才。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及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中,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实用技术培训,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加强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借助多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加强国内农业资源环境与生态等方面的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加大国外先进环境治理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力度。 (四)深化改革创新。 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健全市场化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农业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制定水权转让、交易制度,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行阶梯水价,引导节约用水。建立农业碳汇交易制度,促进低碳发展。培育从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环境污染治理的专业化企业和组织,探索建立第三方治理模式,实现市场化有偿服务。 树立节能减排理念。引导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改变不合理的消费和生活方式。发展低碳经济,践行科学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健康的膳食结构,减少食物浪费。鼓励企业和农户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按照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充分利用农业废弃物,自觉履行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责任。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保障对农业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动员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保护与监督。逐步推行农业生态环境公告制度,健全农业环境污染举报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用好国际市场和资源。 合理利用国际市场。依据国内资源环境承载力、生产潜能和农产品需求,确定合理的自给率目标和农产品进口优先序,合理安排进口品种和数量,把握好进口节奏,保持国内市场稳定,缓解国内资源环境压力。加强进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管理,完善农业产业损害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参与国际与区域农业政策以及农业国际标准制定。 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引导企业投资境外农业,提高国际影响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支持到境外特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贸易合作,完善相关政策支持体系。 (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部门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形成部门合力。省级人民政府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统筹谋划,强化配合,抓紧制定地方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积极推动重大政策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耕地红线、资源利用与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目标责任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