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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杜绝校园霸凌、远离犯罪?密云法院为中学生普法

2025-10-2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17| 评论: 0|来自: 密云法院

摘要: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林帅应邀走进密云第六中学,以“杜绝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为题,为该校400余名初 ...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林帅应邀走进密云第六中学,以“杜绝校园欺凌,远离违法犯罪”为题,为该校400余名初中学生讲授法治课。

  课堂聚焦“杜绝校园欺凌”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两大主题。林帅首先从近期青少年犯罪热点案件入手,激发学生们对于法治课的兴趣,并结合刑事责任年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等方面,强调“知法”的重要性。在杜绝校园欺凌方面,林帅从真实案例出发,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学生欺凌的多种形态——不仅包括肢体冲突、言语辱骂等明显行为,更涉及人际关系排斥、网络欺凌等隐蔽伤害。她明确指出欺凌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学生树立权利意识,学会依法自我保护。在远离违法犯罪方面,林帅立足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结合审判实践中青少年因为侥幸心理、好奇心理、从众心理等几个方面触犯法律红线所导致的后果以案释法,引导学生们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人生态度,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01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也称校园霸凌。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之间的欺凌进行了定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所定义的学生欺凌与校园欺凌并非等同概念,学生欺凌是校园欺凌的一种,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和受害者有可能是学生也有可能是教职员工。常说的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

  校园欺凌存在蓄意、故意行为,并且存在欺压、侮辱行为。不仅包括人身伤害,也包括精神方面的损害;不仅限于身体伤害的暴力事件,也包括精神上的贬低行为(如吐口水、拍裸照等)以及语言暴力行为;不仅包括线下面对面的行为,也包括网络上的辱骂、攻击或披露同学隐私等行为。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语言欺凌。主要指通过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他人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2. 社交欺凌。比如对某同学进行孤立、团体排挤或者隔绝,伤害受害者的心理感受。

  3. 身体欺凌。多为暴力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抓头发,此外,敲诈勒索、抢劫、抢夺财物、收取保护费、损坏或者恶意占用财物等也属于身体欺凌。

  4. 网络欺凌。网络欺凌主要是通过手机微信、电子邮件等媒介散布谣言、中伤等攻击行为。

  02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

  已满十六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十六周岁: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03如何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第一,学习法律知识,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可以判断、衡量、预测他人在这个社会中行为,规范自己的行为。守法的前提是知法,懂法,否则触犯了法律还不自知。在实际生活中,守法与违法之间并没有一条难以逾越的明显的鸿沟,如果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行为界限,走向了违法犯罪。

  第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做一个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人的人! 

  第三,提高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我们要增强辨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第四,妥善处理矛盾,珍惜同学情谊

  未成年人"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在面对矛盾时,不要采取“硬碰硬”的方式去处理,我们要通过合适的方式去处理,做到不欺凌,不惧欺凌,也不要无视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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