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促进金融租赁业发展意见 支持设立面向“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通过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支持产业升级,拓宽“三农”、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科学规划和部署。 《指导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快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发挥其对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金融租赁行业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有效工具。二是突出金融租赁特色,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突出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色,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三是发挥产融协作优势,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领域发展。四是提升金融租赁服务水平,加大对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租赁公司,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试点,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创业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研究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物登记制度,落实金融租赁税收政策,推动建设租赁物二手流通市场。六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增强持续发展动力。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上市和发行优先股、次级债,适度放开外债额度管理要求。运用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符合条件金融租赁公司的支持力度。建立形式多样的租赁产业基金。七是加强行业自律,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加强金融租赁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提升公众和企业认知度。支持金融租赁行业共同组建市场化的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为各类市场主体自愿参与提供服务。八是完善监管体系,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完善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指导意见》的发布实施,一是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租赁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促进生产资料更新换代升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功能;二是有利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三农”、中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发展;三是有利于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对建设金融租赁“新高地”,提升行业战略地位,加快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重大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延伸阅读 互联网为农村普惠金融带来新机遇互联网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并成为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和个人生活的重要平台。虽然农业、农村发展不要指望“一网就灵”,但是,随着互联网对“三农”的逐步渗透,农村发展互联网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正在改变和引领着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互联网+农村发展”将逐渐成为互联网发展的蓝海市场,并将成为互联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农村金融机构匮乏,农民享受金融服务难;农户筹集资金困难,金融资源配置扭曲;农村资金大量外流;融资成本与服务成本高;农户贷款难与信用信息缺乏;农村信贷坏账率高,金融机构“捂钱惜贷”;农村金融需求与服务错位等一系列问题。互联网金融进军农村市场,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覆盖率,降低投资理财门槛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比例达到一定程度,互联网金融便可利用大数据嵌入农村新经济,进而将可以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带来巨大的进步。 一是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将得以逐渐重构,农村金融生态逐渐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农村发展互联网化状态下,农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的各类商务信息、参与公共事务的信息、信用信息等,将被系统地记录和反映,保持各类活动中的诚信,不但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参与市场交易的机会,而且也有利于获得银行融资。因此,诚信将逐渐成为农村社会的生存资本。 二是随着农村发展互联网化的深入,金融机构放贷时需要的评价客户的各种信息将逐渐积累起来,进入所谓的大数据时代,改变了正规金融机构在农村信贷活动中一直面临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的状况,农户及合作社、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将有更多的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 三是随着农村发展互联网化的推进,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发展等相联系的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信贷、众筹、金融产品网络销售等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将逐渐进入农村领域,农村居民、小微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将为农村居民投融资、小微企业融资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四是互联网时代,银行等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跨界竞争,将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覆盖程度,非现金业务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如手机等完成,不但有利于金融服务农村实体经济的成本降低,服务效率也将大大提升,而且可以提高农村居民手机的利用功能,可以随时随地自主、自助地办理金融业务,将带来一种金融服务的新体验。 不过,推进农村发展互联网,虽然为农村普惠金融带来新契机,但是,现阶段还存在一定困境,主要体现在较多农村居民对金融还缺乏必要的了解,对移动互联途径开展的金融服务更是存在信任和适应问题,同时,在一些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滞后、智能手机普及率还有待提高,因此,在推动农村发展互联网,特别是推动农村互联网金融,是一个逐渐实现的过程,其基本的逻辑步骤应该在于:(1)推动农村移动互联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优先发展农村移动互联网金融;(2)农村普惠金融教育,不但有利于规范农户、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受益者的行为,实现农村金融消费者保护,也有利于为农村金融的互联网化培育需求主体;(3)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发展,为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构建运作承载的生态圈;(4)在培育农业产业链的基础上,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各环节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有利于积累信息,形成大数据体系。 应该看到,农村互联网化的发展是一种时代趋势,这一技术手段的发展,必将推动农村金融向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惠化方向发展,我们应当因势利导,积极推动这一趋势的发展,趋利避害,让互联网在农村金融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 农民日报 》( 2015年09月09日 03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