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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

2022-02-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52471| 评论: 0|来自: 国务院

摘要: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2021年12月30日 ...


专栏2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

  1.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城区内化学品输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剧毒设施;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
  2.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等设施;生产、经营、进出口、运输、燃放、销毁、处置等环节。
  3.矿山。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等灾害严重煤矿,30万吨/年以下煤矿,开采深度超过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入井人数超过30人、井深超过800米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无生产经营主体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
  4.工贸。冶金企业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工艺环节,涉粉作业人数3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农贸市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
  5.消防。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等高风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生产加工作坊等火灾易发场所;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古城古村寨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场所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场所;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化学储能设施和冷链仓库、冰雪运动娱乐等新产业新业态;船舶、船闸、水上加油站等水上设施。
  6.道路运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危桥、危隧、穿村过镇路口、农村马路市场等路段及部位;非法违规营运客车、校车,“大吨小标”、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车等运输车辆;变型拖拉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
  7.其他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民航运输:可控飞行撞地、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跑道安全、机场净空安全、鸟击、通用航空安全;铁路运输:沿线环境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路外伤害安全;邮政快递:末端车辆安全、作业场所安全;水上运输:商渔船碰撞、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巡查,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渔业船舶:船舶脱检脱管、不适航、配员不足、脱编作业、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船员不适任、疏忽瞭望值守。
  8.城市建设。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工程、地下工程、改造加固工程、拆除工程、桥梁隧道工程;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城镇燃气及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9.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仓储物流园区安全管理;港口码头等功能区安全管理。
  10.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环节;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


(四)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改善城乡防灾基础条件。开展城市重要建筑、基础设施系统及社区抗震韧性评价及加固改造,提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居民住宅容灾备灾水平。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与调蓄设施建设,优化和拓展城市调蓄空间。增强公共设施应对风暴和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统筹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加密消防救援站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完善农村道路安全设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搬迁避让,有序引导灾害风险等级高、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防灾减灾能力较弱的乡村人口适度向灾害风险较低的地区迁移。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提升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和重点基础设施设防标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实施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排涝通道建设、雨水源头减排工程。科学布局防火应急道路和火灾阻隔网络。完善网络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积极推进智能化防控技术应用,增强可替代性,提升极端条件下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推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开展已建治理工程维护加固。开展重点岸段风暴潮漫滩漫堤联合预警,推进沿海地区海堤达标和避风锚地建设,构建沿海防潮防台减灾体系。加强国家供水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防范海上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重大环境风险,提升应对海洋自然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加快京津冀平原沉降综合防治和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六、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急难险重任务的处置能力

(一)建强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

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全面提升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优化力量布局和队伍编成,填补救援力量空白,加快补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加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火灾扑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建设一批机动和拳头力量。发挥机动力量优势,明确调动权限和程序、与属地关系及保障渠道。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队伍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增强防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中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员和志愿消防员,加强城市消防站和乡镇消防队建设。加强跨国(境)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适应准现役、准军事化标准建设需要和职业风险高、牺牲奉献大的特点,完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门保障机制,提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尊崇度。

(二)提升行业救援力量专业水平。

强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所属各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大型工程抢险队伍和跨区域机动救援队伍。完善救援力量规模、布局、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标准,健全指挥管理、战备训练、遂行任务等制度,加强指挥人员、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实操实训,提高队伍正规化管理和技战术水平。加强各类救援力量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共训共练。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强重点国际铁路、跨国能源通道、深海油气开发等重大工程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三)加快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力量。

用好现有资源,统筹长远发展,加快构建应急反应灵敏、功能结构合理、力量规模适度、各方积极参与的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引导和鼓励大型民航企业、航空货运企业建设一定规模的专业航空应急队伍,购置大型、重型航空飞行器,提高快速运输、综合救援、高原救援等航空应急能力。采取直接投资、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完善航空应急场站布局,加强常态化航空力量部署,增加森林航空消防飞机(直升机)机源和数量,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区域基本覆盖。完善航空应急救援空域保障机制和航空器跨区域救援协调机制。支持航空应急救援配套专业建设,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培养。

(四)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发展。

制定出台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意见,对队伍建设、登记管理、参与方式、保障手段、激励机制、征用补偿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对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进行规范引导。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应急理论和救援技能培训,加强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联合演练,定期举办全国性和区域性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组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鼓励社会应急力量深入基层社区排查风险隐患、普及应急知识、就近就便参与应急处置等。推动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应急处置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和保险范围,在道路通行、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七、强化灾害应对准备,凝聚同舟共济的保障合力

(一)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完善预案管理机制。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善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标准,规范预警等级和应急响应分级。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衔接协调和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机制。强化预案的刚性约束,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级别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强化上下级、同级别、军队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相邻地区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建设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预案配套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加快预案制修订。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加强预案制修订过程中的风险评估、情景构建和应急资源调查。修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指导专项、部门、地方应急预案修订,做好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有针对性地编制巨灾应对预案,开展应急能力评估。

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管理办法和应急演练管理办法,完善应急预案及演练的评估程序和标准。对照预案加强队伍力量、装备物资、保障措施等检查评估,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预案规定任务措施能够迅速执行到位。加强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制定落实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化的应急演练,鼓励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常态化应急演练,重点加强针对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二)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优化应急物资管理。按照中央层面满足应对特别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峰值需求、地方层面满足启动本行政区域Ⅱ级应急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健全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和社会、实物和产能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制度。建立跨部门应急物资保障联动机制,健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机制。依法完善应急处置期间政府紧急采购制度,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完善各类应急物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细化技术规格和参数,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及信息化管理。完善应急物资分类、生产、储备、装卸、运输、回收、报废、补充等相关管理规范。完善应急捐赠物资管理分配机制,规范进口捐赠物资审批流程。

加强物资实物储备。完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物资储备布局,建立健全包括重要民生商品在内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清单,合理确定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并动态调整。建立完善应急物资更新轮换机制。扩大人口密集区域、灾害事故高风险区域和交通不便区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规模,丰富储备物资品种、完善储备仓库布局,重点满足流域大洪水、超强台风以及特别重大山洪灾害应急的物资需要。支持政企共建或委托企业代建应急物资储备库。

提升物资产能保障。制定应急物资产能储备目录清单,加强生产能力动态监控,掌握重要物资企业供应链分布。实施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工程,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选择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产能储备企业范围,建立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完善鼓励、引导重点应急物资产能储备企业扩能政策,持续完善应急物资产业链。加强对重大灾害事故物资需求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集中生产调度机制。

专栏3 应急物资储备布局建设重点

  1.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改扩建现有20个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和35个综合仓库,在交通枢纽城市、人口密集区域、易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区域建设7个综合性国家储备基地。
  2.综合性消防救援应急物资:在北京、沈阳等地建设8个中央级库,依托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建设31个省级库,在三类以上消防救援支队所在地市建设227个地市级库。
  3.森林消防应急物资:在成都、海拉尔等地建设7个中央级库,依托森林消防总队建设5个省级库,在森林消防支队所在地建设36个地市级库。
  4.地方应急物资:改扩建现有应急物资储备库,推进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重点支持中西部和经济欠发达高风险地区储备库建设。


(三)强化紧急运输准备。

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运输资源调运、征用、灾后补偿等配套政策,完善调运经费结算方式。深化应急交通联动机制,落实铁路、公路、航空应急交通保障措施。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立涵盖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发挥高铁优势构建力量快速输送系统,保障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资源快速高效投送。健全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优化紧急运输设施空间布局,加快专业设施改造与功能嵌入,健全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标准。发挥不同运输方式规模、速度、覆盖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紧急运输能力。加强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建设政企联通的紧急运输调度指挥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减少物资转运环节,提高救灾物资运输、配送、分发和使用的调度管控水平。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提升应急运输调度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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