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时期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率先形成创新驱动的发展格局 积极实施“科技北京”战略。推动首都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创新驱动,重点是实施“科技北京”战略,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健全有利于推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积极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发挥首都科技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创新枢纽,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加快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精神,积极推动各项先行先试改革,集中力量打造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和南北两个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好中关村软件园、生命科学园和环保园。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示范区。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创新试点。加快推进“十百千工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关键技术示范工程、高端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高端产业聚集工程和科技金融创新工程等六大工程,深入实施“瞪羚计划”,努力培养和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搭建科技创新平台。组建中关村科技创新和产业化促进中心,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创新型人才服务平台、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和应用推广服务平台、政策先行先试工作平台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的作用,建立标准创制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构建高效有力的创新支持平台和服务体系,提高首都地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健全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围绕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重大需求,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建设和示范应用工程,充分发挥中央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民营经济以及外资企业的作用,集中力量攻克已经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抢占发展的制高点。健全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新兴产业组织发展,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多出创新成果。健全科技与资本的对接机制,健全创新成果发现和筛选机制,做好重大项目落地协调服务工作。健全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加强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发挥教育的引擎作用。制定和实施《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发挥教育事业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重视教育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满足首都及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建设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开放融通的首都高等教育体系,大力提升首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能力、知识创新能力、社会贡献能力,为国家建设和北京发展提供高端人才支撑和科技智力服务。积极支持中央在京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加强中央院校和市属高校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市属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完成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把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作为学校评价的重要因素,推动教学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鼓励高等院校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著名企业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加强北京市大学科技园建设,构建北京高校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首都世界人才聚集高地。全面实施《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建优良的学术环境,注重人才、团队、项目一体化引进,集中力量建设好中关村人才特区。创新人才管理模式,落实“千人计划”、“海聚工程”、“高聚工程”等各项人才工作,培养和引进更多的科技创新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权益,完善人才在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发挥中央在京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支持优秀人才进入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 推动首都经济优化升级。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消费、投资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进一步提高首都经济发展的质量。建立和完善扩大消费需求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优化消费环境,逐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和特色消费街区,积极培育本土优势总部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实施商标战略,发展品牌经济。建立统一高效、安全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扩大文体休闲、养老服务等发展型与服务型消费,完善社区便民商业服务,扩大电子商务消费。积极调整投资结构,按照“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思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重点产业投资力度,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加快城市交通、能源、资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投资,不断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积极调整房地产投资结构,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为解决广大群众的住房需求服务,为首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充分利用首都优势,加大规划引导和分类扶持力度,加快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业的产业带动能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进一步强化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柱地位,集中力量塑造“北京服务”品牌,建立辐射全国、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着力挖掘首都金融发展资源,服务国家金融决策、管理、信息和服务中心功能,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金融街品牌价值,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中心城市。巩固和扩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优势,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进一步发挥总部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增强商务中心区的承载力和辐射力,建设国际商贸中心城市。全力推动旅游业、会展业的跨越式大发展,按照资源多样化、服务便利化、管理精细化、市场国际化的要求,打造国际一流旅游城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现代经营理念、现代管理方式以及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健康、养老等新兴生活性服务业,积极规划建设现代化的食品物流体系和各类居民生活服务体系,提高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方便群众生活、提高企业效益。发挥产业发展对人口、就业的引导作用。 提升现代制造业发展水平。坚持高端发展的方向,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增强产业配套能力,着力发展高端现代制造业。顺应产业融合发展的规律,积极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产业链向上下游两端延伸,提升制造业整体发展素质。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现代制造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依托首都科技智力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产业的发展,着力建设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北京创造”品牌,占领产业发展高端,努力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积极做好中央在京企业、科研机构的服务工作,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对首都经济的支撑作用。 全力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加快转变郊区农村经济发展方式,以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为重点,以“221信息平台”建设为支撑点,完善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实现形式,在籽种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会展农业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建设好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办好世界种子大会,发挥首都农业科技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培育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型农业企业集团,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首都“菜篮子”工程建设提供坚实的保障,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区县功能定位实现机制,强化功能定位对区县发展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的建设,更好地集聚资源要素、引领产业方向、支撑高端发展。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加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传承和利用的力度,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资源的风貌,强化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在北部地区以推动中关村科学城与未来科技城建设为着力点,打造以海淀和昌平南部地区为依托的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在东部地区聚焦通州新城建设,推动临空经济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发展高端商务、现代物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南部地区全面落实“城南行动计划”,打造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整合后的空间资源为依托的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抓好首都新机场、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房山高端制造业新区建设,举办好中国(北京)国际园林博览会,大幅提高城南发展水平。在西部地区加快推进永定河绿色生态发展带建设,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积极打造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推进石景山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建设。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公平,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所有学生成长提供良好教育。加强学前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基本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统筹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新城、郊区学校建设,基本实现区县之间基本教育资源的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加大继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支持力度,提高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覆盖范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满足市民多样化的终身学习需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体系,建立用人单位、劳动力、服务机构三方合作机制和一站式就业服务平台,保证城乡居民的就业需求。加强政策创新,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推行定向就业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基层岗位就业。加快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努力解决好城镇化过程中的农民就业问题。有效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完善“零就业家庭”长效帮扶机制。积极倡导创业精神,加强创业指导,以创业带动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形成劳动报酬随经济发展适度增长机制,加大劳动维权力度,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衔接,建立城乡居民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人群全覆盖,使城乡居民更好地享受到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加强信息集成和信息共享,全面推广使用“市民卡”,逐步实现社会公共服务领域一卡多用。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九养”政策,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 建设健康城市。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加强基层街道、乡镇体育设施建设,支持单位内部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市民参与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身体素质。大力发展健康产业,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无保障老年居民提供年度免费体检,实现“健康北京人”的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起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社区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康复在社区的医疗服务格局。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快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全面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切实履行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的职责,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政策性住房体系,增加土地供给,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监督管理,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建设多元化的住房租赁体系,积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引导群众通过租赁形式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机制和融资模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公共租赁房服务。积极推进旧城区人口疏解和房屋保护性改造修缮工程,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大农村抗震节能房改造建设力度,改善城乡居民的住房条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管理体制、融资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全程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符合北京实际、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