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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午: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

2015-04-0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953| 评论: 0|原作者: 王敏|来自: 中国企业报

摘要: 孙大午: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 《中国企业报》:大午先生,您经营大午集团30多年了,30年来,您的经历可谓曲折,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孙大午:我深切的感受是,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  1、商业在于活, ...
孙大午: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

    《中国企业报》:大午先生,您经营大午集团30多年了,30年来,您的经历可谓曲折,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

  孙大午:我深切的感受是,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

  1、商业在于活,实业在于稳。不能以商业的心态办实业。现在的很多民营企业,用个不雅的词来形容就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各领风骚三五年。在我看来,这主要是因为绝大多数的企业家都在以做商业的心态做实业。我讲个有影响力的案例,前些年蒙牛跑出了火箭的速度,蒙牛本来就是慢腾腾的,它怎么会跑出火箭的速度?企业怎么能学习“跑出火箭速度”的这种模式?蒙牛跑出火箭的速度,它的奥秘就是先打市场、再建工厂、再做奶场。从伊利分出来以后有四百万的资金,就打三百万的广告,当人们到市场上去找蒙牛牛奶的时候,没有,是进口的奶粉兑水还原奶,然后去建工厂找奶场,迅速地做大,做到了全国,这就是蒙牛速度。当然,现在大家都看到蒙牛平安着陆了,但是跟着他这样跑的企业平安吗?比如三鹿奶粉,还是个老企业,不就是因为奶品收购站,找奶厂出了问题吗?现在三鹿奶粉的董事长还在监狱里,这是大家知道的案例,我们不知道的还有多少?可以说太多太多。

  三十年的改革成绩很多,也有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反思,尤其是企业家们应该反思。这种浮躁的社会,企业家们不应该飘起来,而应该沉下去。蒙牛跑出火箭的速度不是你我能学的。做企业应该做好自己的产品,金杯银杯不如当地人的口碑。要想做大,就要当地人先认可自己的产品,你自己用着好才能往外卖,才能在全国推广。只有自己的品牌能够在当地立足,才能进一步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如果产品质量不好,那只能是昙花一现或是招灾惹祸。大午的产品都是先自己用、自己吃、自己喝。如我们的酒自己喝着好才去卖,因为我们哥仨都爱喝酒才建的酒业公司。在我们当地大午集团是有三十年厂龄的企业,而其它二十年的企业都很少见。大午集团1984年开始筹建,1985年投产,今年10月份刚过了三十年厂庆。如果你心态不好,把企业就是定位为以盈利为目的,什么钱都敢挣,把自己都不用的产品卖给别人,这个企业家也就不是企业家了,就可以把他归为奸商一类。

  2、我做实业的一些体会。坚持理想,走自己的路。搞企业的都应该有一个愿景或是远景,有一个理想支撑着办这个企业。如果从挣钱角度来说,从商最快,尤其是大学生个体创业,只要有一台电脑开发出一个游戏来,到网上就可以卖钱。

  搞企业不是这个概念,是有理想的,首先明确目标是什么,有了奋斗目标才能组织团队,搭建班子,有一个整体规划。

  三十年前,我带着家人来到这个叫“憋闷疙瘩”的地方,从养一千只鸡五十头猪开始起步,养了三十年鸡。大午种禽公司培育的民族鸡种,其技术已经在世界领先。我们研发的大午金凤鸡比荷兰、美国进口的鸡还要贵,每只雏鸡要贵五毛钱。我们如果一年孵化一亿只雏鸡,纯利润就是一个亿,目前我们正在周围山区建设一万亩地的全国核心育种场。我当初是养鸡开始,但奋斗的目标不是养鸡,而是想在这个荒凉的地方建一座大午城,这一下就奋斗了三十年。

  大午集团从创业开始,没有亏损的记录,只有在2003年,集团遇突发事件,抓了我们高层二十多人,其中刑拘了八人,大约亏损了2000万左右,事后领导想给我200亩地,也有点补偿的意思。我拒绝了,当时的领导都说,那块地多少钱一亩你知道吗?我说知道,是六十万一亩,政府给我的价格是三万六一亩。我拒绝的原因是,如果到城市发展,我就不可能在农村建一个大午城了,我也不想分出人力物力到城里发展。有人也提示我,这块地可以转手,如果转手卖三十万一亩的话,二百亩就是六千万。我对领导说,谢谢关爱,但我不要,这不符合我的性格和品格,而且我也不缺钱。

  我坚持自己的理想、梦想,想建一个大午城,共同富裕是大午人永久的事业,这才是我的追求,我希望在这荒凉的地方走出一条自己的路,所以我没有接受这200亩地,因为我不会把企业迁离自己的家乡。到现在为止,大午集团有十五家子公司,两家合资公司,有3000多工人,加上大午学校有5000多师生,近万人在大午集团工作、学习和生活,大午城已经初具规模。

  农牧根深,繁花硕果。大午集团一直围绕衣食住行,做良心产品。三十年的企业,三十年的诚信!这就是我坚持自己的梦想,走自己的路,我还会一直走下去。

  《中国企业报》:30年来,大午集团经过了风雨洗礼,发展愈来愈好,您认为大午集团的企业治理有何秘诀?

  孙大午:企业治理贵在确权。

  企业要有法人治理结构:确权、分权、限权。其中最重要的是确权。限权就是授权的概念,领导怎么说你就怎么做。分权就是分工。确权不容易做到,确权是允许人家犯错误的权利,给人犯错误的空间。如果只允许做正确的事情就不叫确权了。不是道德品质问题,就无所谓对错。在别的企业“谁是老板谁当家”,而在大午集团则反过来--“谁当家谁是是老板”。

  以前我们习惯了的一种管理模式,这种管理就是授权,“权为民所授”这种授权或者分权都不是确权的概念。确权的意思是:确权是讲治理的。我们国家现在都没有确权的概念:比如你可以说话,但你不能说反党的话;你可以出生,但你要有准生证;你可以做任何事情,但你得有批准……这都不是确权。所谓确权的概念就是无需审批。我们的三长确权,一旦确定了权力边界以后,就是‘谁的事,谁负责’,‘谁当家,谁就是老板’。“谁当家谁是老板”是一种确权的经营理念,给人以犯错,甚至不能纠错的权利。因此,我在企业规定:下级可以越级反映问题,上级不得越权管理。越级管理的领导往往是能人。正因为自己有能力,所以就总是担心别人办不好事情,或者是看别人做事就心里着急,总觉得不如自己处理得好,心里一急就直接上阵了。领导能力强是好事,但管理一个企业不应该靠个人能力,而应依靠制度的力量。

  说到企业的确权,不能不说到企业的产权。我认为企业的产权就是股权或所有权。股权和所有权应该限于收益权。因为作为一个公司,它是法人架构,一旦有了董事会,这种收益权不能体现到到董事会上,演变成为”大股东有大的决策权,小股东有小的决策权“。董事会应该是一人一票的平等的决策权,股东和所有权持有者要尊重董事会团队的决策权和尊重法人的财产权。股权和所有权的持有者,可以有企业财产的处置权,但绝不是董事会的决策权。所以,我们看到很多董事会成了大股东的一言堂或者成了摆设,就是混淆了”收益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的区别,就是所有者或者大股东的产权在董事会上作祟。如果大股东是创业者,可以不计较。但如果传到第二代第三代,还是把自然人的股权带到了董事会去吵架、决策,结果必然是分裂,这是一个现实中的大问题。所以,确权的是什么?就是所有权在企业里表现的就是收益权或监督权。大午集团的私企立宪制,家族成员甚至连企业的处置权都放弃了,必须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三会联席会议来决策来处置。这样的话,把收益权从董事会剥离出去后,保证了董事会是一个完整意义上的法人架构,也就确认了法人的财产权。

  另外,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是不能因为你是董事长或者你是大股东,你就可以随便拿企业捐款。很多企业家捐款,是企业捐款还是企业家捐款?企业家和企业是两个概念,企业家是个自然人,企业是一个法人,法人财产权是一个完整的产权,每一个公司都要和私产分开,这样才是正规的企业行为。你可以是企业家捐款,但绝不是企业捐款。这也是对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不尊重。这都是企业确权不清晰的表现。

  电视剧《北平无战事》中蒋经国想反腐为什么反不动?是因为国民党的高官在国产、私产、党产上根本就分不清。我们要想把企业做久就要把公产和私产分清楚。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的财产权一定要区分开来,才是真正的确权。

  私企立宪制度正式运行后,企业的盈亏,都由董事会、理事会乃至每一个干部工人去操心。

  齐家的理论可以“立”企,但是不可“治”企。治企并不需要齐家,也不需要兄弟之义。立企、立国在于“力”,就是力量,需要以义集合众人之力;治企在于“利”,就是权利的分配,包括利益的分配和权力的确立,确权的基础在于分权。

  《中国企业报》:大午集团是个农业集团,据了解这几年流转了不少的土地,您对现行的土地政策有何建议?

  孙大午:我个人认为,农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前些日子我跟一个领导谈话,我说办企业30年来,没见过哪个政府部门说过理,更别说他们懂法。其实企业家最关注法律,我觉得民营企业家在办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土地问题。

  中国需要《土地法》对土地分级确权。我常常思索土地问题,我们国家为什么不能有一部《土地法》?我们现在用一部《土地管理法》来管全国,不仅管新疆的沙漠,沿海的海滩,甚至管到了老百姓的炕头上。我们国家的土地情况很复杂,省与省不一样,就是一个县的土地情况也不一样。比如我们所在的徐水县,西部是太行山区,东部是大平原,一部《土地管理法》能管得好吗?世界上所有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有《土地法》,我们为什么不给土地确权?制定本国的《土地法》呢?

  厉以宁先生曾讲到,要给农民确权,但他想确定的是农民的承包权、使用权和房产权,我们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土地确权?现在的《土地管理法》不仅违背本国的宪法,而且其本身就是城乡二元体制的维护者和强化者,是人民公社和计划经济的延续,是从前苏联拷贝过来的。

  现在我们的土地分成了集体所有和国有。1958年的时候,全国人民建户口,农村的土地成了集体的,城市的土地成了国有的。我国的宪法也承认,国家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那么《土地管理法》为什么要管到农村集体的土地?要管到农民的宅基地呢?农村的承包法是谁定的?集体所有权者没有权力制定这个承包法。我想我们非常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将土地确权,就像交通法一样,把道路划分为国道、省道、县道等不同级别,国道归国家管,省道归省里管。我们的公路交通发展非常快,省市县都有权力修建公路,我们的大午集团还修了四公里的公路。土地为什么不能这样管呢?比如说大江大河、海域,由国家管理;小河、大山,都可以由省来管理;小山、小溪、干渠,可以由县来管。

  国家管这么多有什么好处?所谓的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更是个模糊概念。现在耕地有多少?一亩耕地产多少粮食,清楚吗?我们这里一亩地一年能产2000斤粮食,包括1200斤玉米和800斤小麦,全国平均亩产量也在800公斤左右。到目前为止,全国最高的粮食年产量是11000亿斤,也就是说,如果一亩地产1000多斤粮食,10亿亩足够,如果亩产1500多斤的话,7亿亩足够。哪有什么18亿亩的问题?

  我们现在应该有一部土地法,废除土地管理法。不过现在的法律修订的着力点还是修改《土地管理法》,所以大家看到的和感受到的是司法问题,其实更重要的应该是立法问题。

  大午集团现在建筑面积有1000亩,但还是走在法律的边缘。我们没有一寸土地是国有土地,只是集体建设用地。虽然我们是1984年建厂,1987年才出台土地管理法,但我们一直得不到合法手续。真心地希望这些事情能随着中央新的土地政策得到解决。

  附:孙大午简介

  孙大午,1954年6月生于河北省徐水县郎五庄村,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现任大午集团监事会监事长。现受聘为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特邀研究员、河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曾在部队服役、转业在农行工作,自修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及河北政法函授课程。2003年获搜狐十大新闻评选搜狐编辑部特别奖”民营突围奖“,2008年被评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120名农村人物之一,2010年被中国农村杂志社评为中国十大新闻人物,受聘为南开大学现代管理研究所企业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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